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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标题:大理市旅游局领导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
一、大理市旅游局简介
大理白族自治州位于我国云南省西北部,拥有世界文化遗产、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——大理古城,以及苍山洱海等丰富的旅游资源。大理市旅游局作为大理州旅游业的行政管理部门,负责大理市旅游资源的规划、开发、管理和推广工作,致力于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旅游体验。
二、1.局长:陈义华
陈义华局长负责大理市旅游局的全面工作,主管全局工作,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,并组织实施。同时,陈局长还负责与上级部门、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。
2.副局长:李建国、王艳丽
李建国副局长分管旅游规划、旅游资源开发、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。王艳丽副局长则主要负责旅游宣传推广、旅游市场管理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。
3.纪检组长:杨红梅
杨红梅纪检组长主管旅游局纪检工作,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,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。
4.其他党组成员:
包括办公室主任、财务处处长、人事教育处处长、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等,分别负责办公室、财务、人事教育、旅游执法等方面的工作。
三、大理市旅游局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州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结合大理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,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。
2.负责大理市旅游资源的调查、规划、开发和保护工作,指导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产品开发。
3.负责旅游市场的培育、管理和监督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4.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,提高大理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。
5.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,指导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,提高旅游服务水平。
6.负责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,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。
7.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信息工作,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。
8.完成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结语
大理市旅游局在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,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认真履行职责,推动大理市旅游业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,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加优质、便捷的旅游服务。同时,大理市旅游局也欢迎广大游客对大理旅游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共同推动大理旅游业的发展。